致持牌法團的通函 - 關於香港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匯報規定的技術規格更新及憲報公告
2025年4月25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天發表了經進一步更新的《管理及界面開發指引》、常見問題及《輔助匯報指引》1,藉以闡明關於香港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匯報規定的優化措施。有關更新旨在解答業界人士的疑問,以及回應他們對將於2025年9月29日實施經優化的匯報規定方面的關注。
我們已於今天在政府憲報刊登一份公告,以為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匯報中強制提供的數據元素賦予法律效力。該公告將於2025年9月29日生效,並取代於2022年6月30日在政府憲報刊登的上一份公告(第3344號公告)。本通函隨附標示版本,當中顯示對在2024年9月26日發表的《諮詢總結》2所夾附的版本作出的若干輕微修改。
匯報實體應在證監會的專設網頁上,參閱經更新的《管理及界面開發指引》、常見問題及《輔助匯報指引》,連同有關憲報公告以了解詳細規定,並盡最大努力為即將實施的規定作好準備。
如對交易資料儲存庫(香港儲存庫)的服務、運作和有關模擬測試安排有任何查詢,請致電 8100 3115或電郵至hktr@hkma.gov.hk與香港儲存庫聯絡。如對政策或監管要求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otc_enquiries@sfc.hk(持牌法團及中央對手方)或fss@hkma.gov.hk(認可機構及核准貨幣經紀)查詢。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市場監察部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