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介人的通函 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台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
2018年11月01日
本通函旨在知會中介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於今天發表《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台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該聲明載述:
- 適用於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及/或基金分銷商的監管標準;及
- 有關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概念性框架。
現隨本通函夾附該聲明,而聲明的電子版本可於證監會網站(http://www.sfc.hk)〈新聞稿及公布 ─ 政策聲明及公布〉一欄下載。
如有查詢,請聯絡證監會金融科技聯絡辦事處(fintech@sfc.hk)或貴公司的牌照個案主任。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中介機構部
連附件
完
SFO/IS/062/2018
附錄文件:
附件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