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展交易中的匯集風險

2003年9月16日



證監會今天發表以下給予投資者的建議,提醒其注意保證金(俗稱"孖展")交易所涉及的匯集風險 。

證監會相信,散戶投資者普遍都明瞭孖展交易中槓桿式買賣所涉及的風險,然而,投資者未必完全知悉,視乎其給予經紀行的授權書的條款而定,投資者的證券抵押品有可能會同時與其他孖展客戶的證券抵押品"匯集"起來,再轉按予銀行,以便經紀行獲取貸款。即使個別投資者沒有向經紀行借入款項,該投資者的證券抵押品亦有可能被匯集。假如經紀行最後無力償債,銀行便可以出售有關證券抵押品,以清償該經紀行的債務。因此,投資者可能會無法取回在其孖展戶口內的全部證券。在1998年1月發生的正達證券有限公司(正達)倒閉事件便是其中一個例子(註1)。

投資者在開立孖展戶口時,經紀行通常會要求投資者以書面作出授權,允許它將該投資者在孖展戶口內的證券轉按。視乎有關授權書的條款而定,縱使該投資者沒有向經紀行借入款項,該經紀行亦可以將該投資者的股份匯集繼而轉按。

因此,投資者在開立孖展戶口及簽署授權書之前,應審慎考慮本身是否打算使用孖展貸款服務。縱使投資者有必要開立孖展戶口,亦應避免在孖展戶口內存放多於維持孖展規定水平所需的證券。

為協助散戶投資者進一步瞭解上述的匯集風險,證監會已印製名為〈何謂「匯集風險」?〉的新投資者單張,闡釋孖展戶口所涉及的匯集安排及其對投資者的影響。

此外,證監會亦在其運營的網上投資者資源中心(www.hkeirc.org)登載更多有關孖展交易的教育性資料,以配合上述新印製的投資者單張。有關資料收錄於名為〈證券保證金融資〉的專題系列,當中載有多篇文章闡述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的監管制度、一般追收孖展(俗稱"補倉")的程序、以及有哪些情況會引致經紀行會強制出售孖展戶口內的證券(俗稱"斬倉"),以及孖展交易所附帶的其他風險。

一如證監會的所有其他投資者教育刊物,公眾人士可於證監會辦事處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消費者諮詢中心免費索取這份〈何謂「匯集風險」?〉投資者單張。

投資者如有任何關於孖展交易中的匯集風險的疑問,可致電證監會的投資者熱線2840 9333查詢。




備註:

1. 正達的倒閉導致超過5,000名投資者可能蒙受損失。投資者的損失總額逾9億元。正達的清盤程序已歷時5年,至今尚未完成。由2003年6月30日起,正達的清盤人已開始向客戶分發股份。客戶可以選擇自願退還已獲發放的賠償款項,此舉將會撤銷證監會就所獲分配股份的代位申索權,而有關股份將會分發予有關客戶。如果客戶表示不會向證監會退還賠償款項,或在2003年10月28 日或之前仍未作出回覆,證監會便可行使其代位申索權,以取得證監會獲分配的股份。證監會將會出售有關股份,而所得款項將用以補充聯合交易所賠償基金。詳情可參閱2003年9月2日發出的新聞稿。




最後更新日期 200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