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刊發11月號的《證監會執法月報》

2004年11月17日



證監會今天刊發11月號的《證監會執法月報》,撮述證監會在2004年10月份採取的執法行動及探討這些近期發生的個案所凸顯的合規事宜。

在10月份,證監會成功檢控5家公司及5名人士,指其發出未經認可與投資有關的廣告、未獲發牌而顯示自己正在提供證券交易及顧問服務或出任交易商代表,及違反披露權益的法例。

在該月份內,證監會紀律處分1名持牌人,指該名持牌人就其非法賣空股份一事,欺騙證監會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自2004年4月1日以來,證監會成功檢控51名人士╱商號。期內,證監會撤回就8名人士提出的所有控罪,該等人士因此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有5名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證監會亦紀律處分36名違反不同監管規定的持牌人,並與兩名持牌人達成自願付款和解。證監會曾經對10名持牌人展開紀律程序,雖然其中7人被私下提出警告,但全部有關程序都在毋須施加任何正式制裁的情況下結束。證監會亦曾對另外4名當作已獲發牌的持牌人展開該等紀律程序,但該等紀律程序其後因該人士在有關紀律行動結束前已離開所屬商號而中止。

在10月份,收購及合併執行人員亦對一家上市公司的主席及執行董事發出冷淡對待令,以及公開譴責該兩名人士、該公司及其他5名董事,指其未有就一家要約公司作出的自願有條件現金要約而向所屬公司的股東發出受要約文件。

各界人士除了可以在證監會辦事處索取《證監會執法月報》11月號外,亦可以從證監會網站的"演講辭及刊物"-"刊物"部分閱覽各期的《證監會執法月報》。

證監會歡迎公眾人士訂閱月報。有興趣者只需在證監會網站登記使用"網站更新提示"服務,便可透過電郵收到月報。

證監會亦邀請公眾人士就《證監會執法月報》的內容提供意見,以便我們作出改進。公眾人士可將意見電郵至 enfreporter@sfc.hk




最後更新日期 200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