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隆行的代表被終身禁止重投業界
2008年4月30日
證監會撤銷徐鴻元及徐偉文的牌照,他們同是萬隆行證券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員及持牌代表。此外,徐鴻元被終身禁止重投業界,而徐偉文則被終身禁止擔任負責人員,及被禁止在五年內重新申請成為持牌代表。(註1)
證監會同時禁止萬隆行一名前持牌代表陳霞萍在18個月內重新申請成為持牌代表,即時生效。(註2)
上述行動源於證監會的調查,當中發現挪用客戶證券的事件自1991年起便一直存在(註3)。調查亦發現萬隆行的系統及監控措施存在缺陷,因而助長了該等不當活動。
徐鴻元負責萬隆行的整體營運,故須就該等缺失承擔主要責任。徐偉文主要負責交易職能,而陳霞萍則負責監督公司的交收程序。徐偉文及陳霞萍均察覺到有關缺失,但並無採取任何行動予以糾正。
證監會在達致這項結論時,已考慮到陳是因為上級沒有給予正確的指導才沒有就客戶資產被挪用一事作出舉報,而她已表示悔意、採取補救行動及與證監會充分合作,加上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完
備註:
1. 徐鴻元及徐偉文均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並以負責人員的身分隸屬萬隆行證券有限公司。
2. 陳霞萍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並一直隸屬萬隆行證券有限公司,直至在2007年10月辭職為止。
3. 請參閱證監會在2007年12月10日就紀律處分葉樹根所發出的新聞稿。
最後更新日期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