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浩誠的兩夫婦被終身禁止重投業界

2008年5月06日



證監會終身禁止鍾月嫦(女)及其丈夫巫鑛偉重投業界。兩人均為浩誠證券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員及董事(註1)。

浩誠於2007年11月12日被限制經營業務(註2)。

證監會對浩誠的業務進行調查後,發現90名浩誠客戶約值5,000萬元的資產被人挪用。

證監會發現,鍾早於2003年起便開始挪用客戶的證券及資金。為了試圖掩飾挪用客戶資產一事,鍾曾經:

● 向客戶發出偽造的帳戶月結單;

● 偽造客戶的通訊地址及覆函,妨礙為了確認客戶帳戶內的結餘而進行的客戶帳戶資料確認程序;及

● 向證監會提供虛假及具誤導性的資料,包括偽造的客戶書面轉帳指示及客戶資料。

巫被發現在以負責人員身分管理浩誠的業務時嚴重疏忽職守,對妻子挪用客戶資產一事視若無睹,在獲悉有關事件後亦沒有向證監會舉報。

考慮到事件涉及嚴重的不誠實行為,證監會認為有必要終身禁止鍾及巫重投業界。



備註:

1. 鍾及巫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隸屬浩誠證券有限公司。

2. 請參閱證監會在2007年11月121623日2007年12月21日發出的新聞稿。




最後更新日期 2008年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