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頒發強制令凍結國美電器前主席及其妻的資產
2009年8月07日
高等法院發出臨時強制令,凍結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黃光裕先生、其妻杜鵑女士及兩家公司的相關資產,涉及金額達1,655,167,000元。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早前對黃及杜展開法律程序,指他們涉及國美電器股份交易的證券欺詐活動,並向法院申請發出上述強制令(註1)。
證監會今次向法院申請凍結的資產,所涉金額為歷來最高。
證監會指黃及杜策劃國美電器在2008年1月及2月進行股份回購,目的是以國美電器的公司資金購買本來由黃持有的國美電器股份,使黃得以將售股所得款項向一家財務機構償還一筆24億元的私人貸款(註 2)。
證監會指上述股份回購對國美電器的財政狀況造成負面影響,也不符合國美電器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證監會指稱,這宗股份回購為國美電器股份產生需求,並在黃沽售股份時對國美電器股價起穩定作用,使黃在售股交易中獲取更多利潤。
證監會又指這是一宗涉及欺詐或欺騙的證券交易,引致國美電器及其股東損失約16億元。
證監會現正尋求法院發出命令,飭令黃、杜及由兩人擁有及控制的兩家公司:
- 使交易各方,特別是國美電器,回復他們進行交易之前的狀況;及/或
- 向國美電器支付損害賠償。
強制令可防止資產在等候證監會完成調查期間遭人耗散,而假如法院飭令黃、杜及兩家公司回復交易前狀況或作出賠償,強制令亦可確保有足夠資產應付有關命令。
證監會正繼續進行調查,並作出進一步查訊,追查這些資產的下落。
上述臨時強制令是法院應證監會單方面申請所發出的命令,被告未有機會回應證監會的指控。
完
備註:
1.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有關法律程序。原有申請由證監會在2009年8月4日(非公開)的內庭聆訊中提出,內容不得公開。有關申請將於2009年9月8日提訊。
2. 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間,國美電器在市場購回合共1.298億股國美電器股份,總值約22億元。
最後更新日期 2009年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