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斌武向無牌人士支付酬金以進行受規管活動被禁止重投業界

2011年8月11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由2011年8月11日起禁止文斌武(男)重投業界,直至2012年1月10日止,為期五個月(註1)。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大約在2008年至2009年期間,文與一名無牌人士協議,由該無牌人士執行受規管職能並向其支付酬金。證監會遂對文作出上述紀律處分(註2)。

根據有關協議,文通過該無牌人士的介紹成為若干客戶的客戶主任,該無牌人士為這些客戶提供交易服務,文將這些交易所產生的大部分佣金付予該無牌人士。



備註:

1. 於有關期內,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隸屬中信証券經紀(香港)有限公司。文目前並不隸屬任何持牌法團。
2. 該無牌人士被裁定未獲證監會發牌而進行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業務,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4條。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10年11月25日的新聞稿




最後更新日期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