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撤銷吳家倫的牌照並禁止吳及方韋納重投業界

2012年2月13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撤銷吳家倫(男)的牌照,並禁止吳及方韋納(男)重投業界,分別為期十年及三年,由2012年2月11日起生效(註1、2及3)。

上述決定源自證監會對吳及方的交易所進行的調查,他們被指在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冶金)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前(即2009年9月24日前),在暗市以過高價格買賣中國冶金股份。

雖然有關計劃最終告吹,但吳及方的行為並不符合持牌人根據《操守準則》應有的誠信標準。



備註:

1. 吳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於關鍵時間,他隸屬輝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2. 方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其牌照已於2011年2月18日被撤銷。他在關鍵時間隸屬於工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3. 廉政公署已落案起訴吳及方兩人串謀詐騙。




最後更新日期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