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尋求法庭頒令強制群星紙業主席及副主席作出披露
2014年4月04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其針對群星紙業控股有限公司(群星)及其附屬公司慧富集團有限公司(慧富)而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向原訟法庭申請尋求對群星前主席朱玉國(男)和前副主席朱墨群(男)作出命令。
證監會尋求法庭頒令強制朱玉國和朱墨群就群星的主要營運公司山東群星紙業有限公司(山東群星)在內地的破產法律程序向群星提供資料。
今日這項申請是繼證監會於上周五的緊急申請而作出的。當時證監會得知山東群星(其據稱持有群星大部分資產)在內地由管理人接管,並作出上述緊急申請要求為群星委任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群星並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向公眾披露有關山東群星的破產法律程序的消息(註1)。
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向法庭表示從調查確認中國法院已受理山東群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提出的重整申請。
群星及慧富亦申請解除證監會於2013年12月12日取得有關凍結群星約20億元(證監會至今已找到約1.5億元)資產的強制令。法庭今天駁回是項申請,並將訟費判給證監會。
法庭繼續委任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直至另行頒令為止,並就證監會針對朱玉國和朱墨群所提出的申請給予指示。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完
備註:
- 2014年3月28日,法庭頒令委任FTI Consulting的Roderick John Sutton先生、霍羲禹先生及John Howard Batchelor先生共同及各別地擔任群星的臨時接管人及經理人。請參閱證監會於2014年3月31日就委任接管人、2013年12月20日及2014年1月23日就其針對群星及慧富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而發出的新聞稿。
最後更新日期 2014年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