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道富環球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就盈富基金的管理作出譴責及處以罰款4百萬元

2016年6月15日



道富環球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道富環球)因在管理盈富基金(該基金)時未有符合監管規定,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及罰款400萬元(註1及2)。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2008年1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有關期間),該基金存放於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SSBT)活期存款帳戶的現金結餘賺取不到任何利息,因SSBT的港幣存款利率是零。SSBT是該基金的受託人及道富環球的聯屬公司。道富環球並沒有查看其他銀行提供的利率。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結果,於有關期間,與該基金的現金結餘有相同規模及期限的存款可獲的港幣商業利率高於零(註3)。

證監會認為,道富環球未有如《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所規定,確保該基金的港幣現金結餘按不低於相同規模及期限的存款當時可獲得的商業利率,從其關連人士收取利息。

證監會同時發現,道富環球對於管理該基金現金結餘的內部程序有所不足。由於道富環球將該基金的現金結餘存放在SSBT時,沒有遵循上述守則及信託契約的規定,因此未有管理及盡量減少該基金的投資者與道富環球/SSBT之間的利益衝突。

證監會亦發現,道富環球在該基金的六份中期報告及年報中作出錯誤陳述,指該基金的現金結餘存放於一個不計息的往來帳戶內,而事實上該筆現金是存放於SSBT一個計息帳戶內,但所賺取到的利息是零。

證監會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道富環球:

  • 與證監會合作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
  • 同意自願向該基金支付一筆318,315元的款項(註4);
  • 同意委聘一名獨立檢討機構,對由道富環球管理的證監會認可基金的現金管理政策及程序進行內部監控檢討;及
  • 以往並無就其受規管活動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備註:

  1. 道富環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5類(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2. 道富環球是該基金的投資經理。該基金是一個交易所買賣基金,其單位自1999年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而投資目標是提供緊貼恒生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
  3. 證監會從六家香港銀行(包括三家主要零售銀行及三家於香港設有分行的海外銀行)取得有關與該基金現金結餘具相同規模及期限的存款於有關期間可獲的港幣隔夜利率及港幣儲蓄利率的證據。該等銀行所提供的利率載於附錄A。
  4. 該筆自願支付款項是道富環球按0.01%的利率,就該基金現金結餘於有關期間以及從有關期間結束起直至該基金大部分現金結餘被轉出SSBT的活期存款帳戶該日為止所得的利率而釐定的。



有關紀律處分行動聲明載於證監會網站


最後更新日期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