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金管理業務於2016年平穩增長

2017年7月19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表年度基金管理活動調查報告,當中顯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香港的基金管理業務合計資產(註1)按年上升5.2%至182,930億元(註2)。

海外投資者持續成為基金管理業務的主要資金來源,佔相關業務的 66.3%。 調查結果亦顯示,私人財富管理業務於年內增長9%至52,030億元。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我們致力支持發展香港成為提供全方位服務的資產管理中心及基金首選註冊地的整體目標。"

以下是各類市場參與者在2016年的表現的分項數據:

  • 持牌法團的資產管理及基金顧問業務的資產總值按年上升3.5%至125,530億元,在基金管理業務合計資產中所佔的比例最大。
  • 註冊機構的資產管理及私人銀行業務的資產總值上升 9%至 50,150 億元。
  • 保險公司呈報的資產管理業務總值上升9.8%至5,140億元。

其他調查結果包括:

  • 資產管理業務增長 4.6%至 128,240 億元。
  • 過去五年,在香港管理的資產管理業務佔整體超過50%。
  • 在香港管理的資產當中,超過 54%投資於股票。

該調查報告亦指出證監會積極訂立新的監管措施,以保持香港主要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隨著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在2015年7月落實,證監會在2016年12月及2017年7月分別與瑞士及法國訂立類似的安排。本地方面,槓桿和反向產品已獲批,而證監會已就加強行業監管的建議展開多項公眾諮詢。 

證監會每年進行這項調查,以評估香港基金管理業的概況,從而制訂相關政策及進行工作規劃。 今年共有575家機構自願就調查作出回應, 當中包括511家持牌資產管理公司及基金顧問公司、44家註冊金融機構,以及20家保險公司(註3)。 

備註:

  1. 基金管理業務合計資產包括證監會認可房地產基金,以及資產管理業務、基金顧問業務及私人銀行業務(在報告中被廣泛歸類為“基金管理業務(不包括房地產基金)”)。 其他主要調查結果請參閱本新聞稿附錄。
  2.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所有金額均以港元計。
  3. 回應者包括三個類別:
    (i)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6或117條獲發牌的資產管理公司及基金顧問公司;
    (ii)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9條所指的註冊機構,即《銀行業條例》第2(1)條所界定的認可財務機構;及
    (iii) 根據《保險公司條例》註冊並從事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9日